金融工具匯兌損益會計處理
匯兌損益也是匯兌差額,指的是由於匯率的浮動所產生的結果。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調整期末賬戶及換算外幣的時候,由於采用不同貨幣,或同壹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債務工具)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權益工具)形成的匯兌差額,與其公允價值變動壹並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匯兌損益產生原因有哪些?
以下四項可能是匯兌損益形成的原因:
交易匯兌損益
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兌換匯兌損益
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壹種外幣與另壹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外幣折算匯兌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並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匯兌益按其產生的原因分為外幣交易匯兌損益和外幣報表折算匯兌損益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