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是進行稅務籌劃、稅金核算和納稅申報的壹種會計系統。與財務會計相對,以稅法法律制度為準繩,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運用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壹種管理活動。稅務與會計結合而形成的壹門交叉學科。
財務會計指通過對企業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以為外部與企業有經濟利害關系的投資人、債權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盈利能力等經濟信息為主要目標而進行的經濟管理活動。
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區別是:
1.從所得稅方面看其差異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兩者的差異表現兩個方面,即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通常有兩種方法對所得稅核算,壹是應付稅款法,二是納稅影響會計法。從稅法角度看所得稅,通常表現在對所得稅的成本費進行計算上,有二種可扣除項目和不可扣除項目,除此之外還關系到關資產、損失、收益的處理等內容。
2.從增值稅方面看其差異
在新的會計準則頒布實施以後,在增值稅和稅法進行確認大概是相同的,不過在目的和原則上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稅法方面對增值稅的確認更加的寬泛和廣泛。
3.從收入、營業稅等看其差異
(1)從收入看差異。收入是影響企業稅負和經濟效益的首要因素。
(2)從營業稅看差異。根據營業稅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知道,營業稅的納稅業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主營業務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主營業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當納稅人以預收款形式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按稅法規定應計繳營業稅,而財務會計則只以“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計入負債,只有當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符合會計標準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時才確認為主營業務收入。
(3)從固定資產核素看差異。不同的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合理地選擇折舊方法。
(4)從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看差異。當發現可能發生減值跡象,會估計其可收回金額,當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時,就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