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收集時:
若領用金額較小,可采用壹次性攤銷法;如果領用金額較大,可以采用多次攤銷法。
現在以五五攤銷法為例:
收集工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
第壹次使用時攤銷壹半(生產部/管理部/銷售部)。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低值易耗品(半值),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半值),
第二次收款時攤銷剩余的壹半(生產部/管理部/銷售部):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低值易耗品(半值),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低值易耗品(半值),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半值),
攤銷完成後的核銷: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全部)
借出:調撥物資-低值易耗品-在用(全部)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
如果廢物被出售: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