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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損失如何核算

購買低值易耗品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收集時:

若領用金額較小,可采用壹次性攤銷法;如果領用金額較大,可以采用多次攤銷法。

現在以五五攤銷法為例:

收集工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

第壹次使用時攤銷壹半(生產部/管理部/銷售部)。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低值易耗品(半值),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半值),

第二次收款時攤銷剩余的壹半(生產部/管理部/銷售部):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低值易耗品(半值),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低值易耗品(半值),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半值),

攤銷完成後的核銷: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全部)

借出:調撥物資-低值易耗品-在用(全部)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

如果廢物被出售: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