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壹般預算收入-稅收收入300萬元。
壹般預算收入-非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60萬元。
(2)借:壹般預算收入20萬元。
貸款:國庫20萬。
(3)借:國庫80萬元。
貸:基金預算收入——電力基金收入60萬元。
基金預算收入——養路費收入20萬元。
(4)借:壹般預算支出-糧食風險基金56萬元。
貸款:國庫56萬元。
(5)借:國庫20萬元。
貸款:上級補貼收入-糧食風險基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