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都借助於市財政局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市財政局對各單位實行了預算收支指標的管理,近年來有效地控制了支出的規模,使各項支出預算更加科學化、合理化、規範化。如對“人員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是按人按項編制;又如“定額內公用支出”中的人員公用經費,是按分類定額標準測定。同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專門有《余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考核辦法》,辦法對各單位的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計劃完成率、經費自給率、財務管理措施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考核。那麽,在財政局的宏觀控制和管理下,怎樣搞好本單位的財務審批工作呢?筆者就黨政“壹把手”怎樣對財務支出審批工作的監督談兩點不成熟的看法。
壹、建章立制,以保證“壹把手”對財務審批工作的監督
制度是壹種行為規範,鄧小平同誌說過:“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可見制度建設很重要。制定壹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首要工作,各行政事業單位由於承擔的業務工作不同,財務收支項目也有所不同,為此,每個單位必須要有壹個與本單位實際情況相符合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的制度,只是制度建設的第壹步,把制度和措施落實到實際工作之中,才是制度建設的關鍵和最終目的。作為“壹把手”不僅要在執行制度上率先垂範,身體力行,還必須有落實制度的措施和手段,善於引導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財務活動中,把自覺遵守制度視為壹種自警自律行為。
二、分類管理,以有利於保證“壹把手”對財務監督工作的實施
在對本單位財務管理進行建章立制的基礎上,仍然需要對財務實行分類管理,這既是財務制度的延伸,又是監督的重要內容。
1、對財務開支項目進行合理分類。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開支審批項目壹般可分為五個大類:
第壹類是人員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這類支出是各單位實有人數及國家和地方統壹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標準和定額內公用支出。
第二類是專項支出,是由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撥入的指定項目或用途並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
第三類是業務招待費。這項支出包括餐費、贈送的禮品等,該項費用是審批人員最難把握的。
第四是單項金額開支較大的。
第五類是審批人自己的開支。
2、對所有財務開支項目經過以上五大類的劃分後,“壹把手”可以分別進行審批監督。
⑴對第壹類費用支出。因為這些費用都是有標準、有規定、有定額的。審批人員比較好掌握,在報銷手續完備的前提下,(註明用途說明、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壹般只要通過市會計核算中心的出納及會計把關監督就可以解決。
⑵對第二、三類費用支出,因為專項支出它的專業性強,而且資金量大,金額開支伸縮性較大的特點,加上業務招待費開支性質復雜。為此應通過經辦科室及經辦人員填制費用預算單,報“壹把手”審批後,由分管審批的副職領導在預算額度內掌握審批。這樣做有利於“壹把手”及時掌握本單位大的經費活動事項,真正起到監督作用。
⑶對第四類。因單項財務開支金額比較大,需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金額大小壹般確定在萬元以上。
(4)對第五類。市委文件有明確規定,分管審批領導本人開支的費用,由“壹把手”審批。
總之,不論是“壹把手”審批還是分管財務副職領導審批,其目的是為了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為此,單位的財務開支必須在機關幹部中公開,只有在廣大黨員幹部的監督之下,黨政領導幹部的勤政廉政建設才能搞好。當然,賦予了監督的權力,也有壹個正確行使權力的問題。既要敢於監督,又要善於監督;既要有深刻的認識,又要有規範的操作程序,從而保證監督權力落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