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要增強執行財經紀律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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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紀律是“高壓線”,不能碰。如果被碰到,不是死就是傷。財經紀律的內容相當廣泛,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壹是黨員幹部在現金管理方面的紀律;第二,工資福利執行中的紀律問題;三是維護國家財政收入,嚴格財政支出紀律。這些是規範各相關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行為準則,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也是經濟工作的重要內容和保障措施。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仍時有發生,有些問題性質依然嚴重,值得警惕、警惕、警惕。
突出表現在壹些單位財務法制觀念不強,財務管理薄弱,內控制度不健全,專項資金滯留甚至挪用彌補行政經費不足,違規超範圍撥付資金發放職工獎金補貼,違規收費,非稅收入不納入專賬管理,政府采購不落實,招待費普遍超標,資產管理不嚴格。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制度不規範,隨意變更設計,增減建設內容。沒有設計方案的“邊做邊說”和施工中邊設計邊“邊做邊說”的現象比較突出;壹些建設項目項目管理和實施不嚴格,仍存在虛增工程量、高估風險計算,或隨意變更項目擴大投資規模等現象。
上述問題的發生,暴露了少數單位和幹部財經法紀觀念淡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部分管理措施不夠嚴格,審核監督不到位。所以首先要強化財務紀律意識,規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遵守財務紀律。我們必須能夠在工作中把事情做好,做好事,但也要避免犯錯誤,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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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應該知道問題的主要原因。
比如上述違紀違規問題的存在,有其普遍性和隱蔽性,也有其復雜性和頑固性。究其原因,既有體制機制上的缺陷,也有制度建設滯後的因素;既有思想領袖,也有幹部素質;監管不到位有漏洞,查處力度不夠有原因。
(壹)缺乏法律意識。壹些領導幹部雖然很重視本單位的財務管理,但很少有人了解財務的基本原理,這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財務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水平。壹些單位特別是單位主要領導對依法理財重視不夠,缺乏依法理財的自覺性,不熟悉財務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導致違法違紀甚至個別惡性案件發生。壹些單位會計信息失真,如票據不合規、超限額現金支付、大額支出無明細、規避采購、擴大支出範圍、超限額招待費等。少數單位虛列支出、套取資金等違紀違規行為屢禁不止。
(2)缺乏內部控制機制。大多數單位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和制約機制,財務不公開,經濟業務事項失去有效監督。有的單位財務人員業務知識欠缺,業務能力不強,支出沒有審核把關,沒有很好地為單位領導起到“參謀助手”的作用。少數財務人員不具備財務管理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素質,無證上崗,違規操作,不會記賬,甚至亂記賬;還有壹些財務人員工作不負責,會計記錄不及時,科目不規範,沒有盡到應有的職責。
-3-金融工作如何從嚴治黨
(3)查處力度不夠。對違規違紀行為查處不嚴,打擊不力。特別是事的辦理與人的辦理脫節,檢查辦理單位有重點,很少追究個人責任,未能引起直接責任人的重視,使壹些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各種監督檢查沒有起到應有的激勵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