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現在無論做什麽公司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在滿足壹定條件的前提下才可以註冊公司,財務記賬代理就是如此。今天就給大家帶來了財務記賬代理公司的註冊條件介紹。
想知道財務會計代理公司的註冊條件,請參考以下內容
代理會計公司註冊的條件如下:1、有專業的會計人員3名;
2、主管記賬代理業務的人員需要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財務記賬代理
4、有健全的代賬業務規範和財務管理制度。
滿足以上4個條件時可以註冊代理記賬公司。
代理記賬公司註冊壹般需要先進行公司核名,核名完成後需要提交申請材料到工商局,工商審核通過後,便可以拿到營業執照。
代理記賬法律依據1、基於代理記賬業務的,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在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可以去委托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這是第壹次正式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
2、根據最新的《註冊會計師法》規定:第十五條:“註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從而為代理記賬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機構。
3、與此同時為了具體規範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於2005年發布的新《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序以及委托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
4、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要是不具備設置條件的企業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特征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主要的事務就是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壹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
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中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
代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獨立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獨立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因此現在的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範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