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進項:借記:應交稅費和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2.開具增值稅發票:貸:應交稅金和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銷項-進項=本月應交稅金。
3.如果“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科目月末余額為正(余額在貸方),則: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如果月末“應交稅金和應交增值稅”的余額為負數,作相反的分錄。
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余額被借記,則意味著該余額將保留到下個月。
如果貸方註明“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月末余額,則該余額為本月應納稅額。
5.納稅後: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