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與出納分開實質是錢賬分離。錢壹般由公司的出納來管,比如報銷業務員路費,匯錢給客戶,跑銀行,買發票等等,而賬壹般由公司的會計來管,如果錢上有問題,會計的賬就會反映出來,反之如果賬有問題,那麽出納那邊的錢自然就對不上,這樣就很容易查出舞弊所在了。
2、錢賬分離是企業基本的財務制度制定方針,它是指將現金的管理與賬務的管理分開,由二個或二個以上的人員或部門來管理,錢賬分離的概念最早由我國知名會計師李後朋女士提出。目前也是很多中小企業制定財務制度的基本方針。
3、出納壹般負責直接與資金收付有關的事務,會計負責賬務處理。二者職責不能兼容。
擴展資料:
1、各有各的分工。總賬會計負責企業經濟業務的總括核算,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總括的全面的核算資料;明細分類賬會計分管企業的明細賬,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明細分類核算資料。
2、出納則分管企業票據、貨幣資金,以及有價證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信息。總體上講,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百度百科-錢賬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