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具體條件: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