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時間介紹如下:
綜合階段考試時間:8月27日:8:30-12:0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14:00-17:3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專業階段考試時間:
8月26日:08:30-11:30會計(第壹場);13:00-15:00稅法(第壹場);17:00-19:00經濟法(第壹場)。
8月27日:08:30-11:00審計;08:30-11:00財務成本管理(第壹場);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第二場);17:00-19:00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8月28日:08:30-11:30會計(第二場);13:00-15:00稅法(第二場);17:00-19:00經濟法(第二場)。
綜合階段考試時間:
8月27日:8:30-12:0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14:00-17:3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成績合格標準
註冊會計師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根據財政部關於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的規定,在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正式對外發布考試成績後的30日內,如果考生本人認為所發布的成績與本人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憑成績單向報考地考辦提出成績核查申請。
成績單上1-9數字說明:“-1”即未報;“-2”即未考;“-3”為取消單科成績;“-4”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5”為取消當年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
“-6”為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停考處罰,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7”為客觀答題卡上未粘貼條形碼,沒有成績;“-8”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9”標誌的為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