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會計可以分為五個等級。
1.會計從業證書:是會計或出納崗位必備的證書。沒有條件限制。考試比較簡單,是會計上崗證。
2.初級職稱(助理會計師):取得會計從業證後,可以考初級職稱,比較簡單,但是沒有分量。可以考,也可以不考。
3.中級職稱(會計師):取得上崗證後,經過大學本科工作四年,大學專科工作五年,可以考中級職稱,也就是會計師資格。中級職稱比較有用,考試難度相對較大。
4.高級職稱(高級會計師):壹般要工作65,438+00年左右。除了通過高級職稱考試,還需要發表論文壹篇。經過相關評估,妳壹般是壹個經驗豐富的老會計。
5.註冊會計師:壹般本科專業畢業就可以考。是這些會計考試中最難的,也是非常有價值的證書,主要是作為審計師的考試。
擴展數據:
會計職稱是衡量壹個人會計業務水平的標準。會計職稱越高,妳的會計業務水平越高。我國現有的會計職稱有:初級、中級、高級。初級會計職稱也叫助理會計師,中級會計職稱也叫會計師,高級會計職稱也叫高級會計師。其中,高級會計師分為副高級會計師和正高級會計師。副高級會計師相當於副研究員或副教授,正高級會計師相當於研究員或教授。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與在職考試相結合(以下簡稱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由國家統壹組織。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和確定合格標準,並對評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財政部負責組織專家命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試題。
各地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由當地人事、財政部門協商組織實施。黨中央、國務院直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單位”)的會計人員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證明或參加準則運用當年在本地區、本部門的成績證明。各地區的考核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現有辦法進行。中央單位的評價由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的部門(或原人事部)組織,並有權對高級會計師資格進行評價;不具備高級會計師的資格。
有復審權的中央單位可委托其他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原人事部)有高級會計師資格復審權的中央單位或其所在地省級資格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註冊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資格考核條件各地不壹。請參考當地的申請條件。
2 .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