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基金)是指公司財產險、意外險、健康險業務在壹年內從本期未到期應歸下壹年度的保險費部分形成的準備金。根據我國精算規定,會計年度末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照本會計年度留存毛保費的50%提取。
企業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時,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擔保賠償時,根據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別借記“應收賠償款”科目或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從它們的定義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這兩個會計科目都屬於負債。
我附上壹個例子給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