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準審計報告,即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指註冊會計師在認為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框架編制時出具的審計意見。
2.非標準審計報告是指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不能帶強調意見或其他事項的審計報告。
(1)帶強調或其他項目的無保留審計報告。
(2)保留:
(1)註冊會計師在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後,認為該錯報單獨或累計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但不廣泛;
(2)註冊會計師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為未被發現的錯報(如有)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但不廣泛。
(3)否定意見
在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後,如果認為該錯報單獨或累計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廣泛的影響,註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
(4)無法表達意見
如果不能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為未被發現的錯報(如有)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廣泛的影響,註冊會計師應當發表無法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