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年代理業務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向公眾提供財務和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報稅及其他事宜。
4.客戶委托的其他會計服務。
(2)特約代理業務1。代理企業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變更和註銷手續;
2.代理減免稅、行政復議,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3.代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審計,代理審批手續;
4.代理企業財產損失的核銷和審批手續;
5.代理或協助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
6.認定為壹般納稅人;
7.代理出口退稅;
8.代表集團申報和提取管理費;
9.代理報告費;
10.客戶要求的其他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