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年度,是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時間區間,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核算經營成果的時間界限。通常情況下,壹個單位的經營和業務活動,總是連續不斷進行的,如果等到單位的經營和業務活動全部結束後,才核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既不利於單位外部利益關系方了解單位的經營情況,也不能滿足企業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因此,會計上就將連續不斷的經營過程人為地劃分為若幹相等的時段,分段進行結算,分段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分段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種分段進行會計核算的時間區間,會計上稱為會計期間。以壹年為壹個會計期間稱為會計年度。
各個國家都根據其經濟特點和管理需要,明確會計年度的起止日期。有的國家還設立多個會計年度供單位選擇使用。我國《會計法》第十壹條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國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制,就是以自然月來劃分的,月度就是壹個月,季度就是壹年的四個季度,年度會計報表就是指資產負債表數據的年初1月1日即為上年末數據,年末為12月31日止的數據,損益表年報為全年1-12月的累計合計。半年報就稱為中期會計報表。這是為了與我國的財政、稅務、計劃、統計等年度保持壹致,從而便於國家宏觀經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