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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經典會計案例

股東查閱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利益,被拒絕。

——根據案件事實和利益平衡原則,公司可以拒絕要求公司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這可能損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標簽:股東知情權、正當目的、會計賬簿利益平衡

簡介:2015,實業公司股東科技公司書面要求查閱公司成立以來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紀要、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憑證。實業公司以科技公司違反股東合作協議中的競業限制義務、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為由,拒絕設立另壹家經營範圍相同的科技公司。

法院處理:①科技公司作為工業公司的股東,有權依法行使股東知情權。科技公司提出書面請求,履行了行使股東知情權的前置程序義務。實業公司實際上拒絕答復,所以科技公司的申請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前置條件。(2)技術公司在實業公司成立前簽訂的約定競業禁止義務的合作協議;壹家實業公司成立後,又成立了壹家業務範圍高度重疊的科技公司。工業公司有理由認為兩者之間存在業務競爭,科技公司設立科技公司可能會占據工業公司的開發和銷售市場,損害工業公司的利益。會計賬簿包括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會涉及到工業公司的商業秘密,如產品銷售渠道、客戶群體、銷售價格等。我們可以通過查閱實業公司的會計賬簿來了解實業公司的商業秘密。技術公司壹旦獲悉上述商業秘密,將在與工業公司的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並可能損害工業公司的利益。科技公司可以通過查閱會計報告等資料或通過中間人審計來了解實業公司的經營情況,實現其股東的知情權。為保障股東知情權,實業公司已向全體股東發送相關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並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此外,工業公司的審計報告提供給技術公司。上述材料可以從宏觀上反映實業公司的整體經營情況,但不要過於詳細,為實業公司股東了解公司財務運行情況提供了有效途徑,同時也不會對實業公司的經濟利益和商業秘密造成嚴重損害。④股東知情權應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上行使。保護公司權益和股東知情權是互為條件的。在保護股東利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公司利益,平衡雙方利益。因此,股東知情權應當受到壹定的限制,而且這種限制不以實際損害為條件。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涉案公司成立背景及利益衡量原則,科技公司提出的查閱實業公司會計賬簿的申請可能損害實業公司的合法利益,實業公司有權拒絕,判決實業公司提供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紀要、董事會會議決議、 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供科技公司查閱和復制,駁回其查閱實業公司會計賬簿和憑證的申請。

實務要點:根據案件事實和利益衡量原則,公司有權拒絕公司股東提出的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申請,該申請可能損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案例索引: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16)3220號“某科技公司與某實業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案”,參見《人民法院案例選編》(2065433)深圳市美賽達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車聯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李坤)股東知情權的行使邊界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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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提示:本案例摘自天通碼。天同碼是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借鑒英美判例法國家的關鍵碼編碼模式,對司法判例進行收集、整理、提煉而形成的中國關鍵碼案例編碼體系。《天堂的十八部分》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