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請辦理規定
壹、申請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4、參加自治區財政廳組織的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統壹考試成績合格者; 5、在外省區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並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轉回本地者。 (二)申請提供材料: 1、申請人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準考證; 2、申請人的最高學歷證、職稱證、會計電算化證、珠算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所有的證件復印到壹張A4紙上; 3、近期同壹底片壹寸免冠彩色證件照兩張; 4、在外省區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及從原發證單位轉回的檔案; 5、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三)申請辦證程序及單位: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平羅縣和惠農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分別由當地財政局負責,大武口區、隆湖開發區及周邊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統壹由石嘴山市財政局負責。各縣區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均由石嘴山市財政局統壹管理。 1、參加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統壹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原則上在哪報名在哪交驗資料,申請辦證,由所在地財政局到石嘴山市財政局統壹辦證; 2、從外省區轉入檔案的會計人員,既可以在當地財政局交驗資料,申請辦證,也可以直接到石嘴山市財政局交驗資料,申請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