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滯納金通常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具體來說,當企業發生稅收滯納金時,會計分錄為:借記“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營業外支出”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這些支出通常與企業的主營業務無直接關系,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以及稅收滯納金。
需要註意的是,稅收滯納金是由於企業未按照法定期限繳納稅款而產生的違約金,屬於違反國家稅收法規的行為,因此在稅前不得扣除。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對稅收滯納金進行調增處理。
綜上所述,稅款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並在企業所得稅處理時需註意其稅前不可扣除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