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均年限法。
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壹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例:甲企業有壹廠房,原值為300000元,預計可使用10年,預計報廢時的凈殘值為5000元,廠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要求計算該廠房的年折舊額。
年折舊額:(300000-5000)/10=29500元。
(2)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壹種方法。計算時先計算出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例:乙企業有壹輛專門用於運貨的卡車,原值為30000元,預計總行駛裏程為300000公裏,(假設報廢時無凈殘值),本月行駛3000公裏,要求計算該卡車的月折舊額。
解: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30000/300000=0.1(元/公裏)
本月折舊額=3000×0.1=300元。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壹種方法。
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要註意在最後兩年計提折舊時,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凈值平均攤銷。
例:丙企業新購入壹臺原值為60000元的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4年,凈殘值為2000元。按雙倍余額抵減法計算折舊,要求計算出每年的折舊額。
第壹年折舊額:60000×2/4=30000(元)
第二年折舊額:(60000-30000)×2/4=15000(元)
第三年、第四年折舊額:(60000-30000-15000-2000)/2=6500(元)
(4)年數總和法。
又稱年限合計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凈額乘以壹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數字總和。
例:丁企業在2002年3月購入壹項固定資產,該資產原值為300萬元,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5%,要求計算出2002年和2003年對該項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
解題思路: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同時要註意折舊的年限壹年與會計期間壹年並不相同。
該固定資產在2002年3月購入,固定資產增加的當月不計提折舊,從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因此2002年計提折舊的期間是4月到12月,***9個月。
2002年計提的折舊額為:300×(1-5%)×5/15×9/12=71.25(萬元)
2003年計提的折舊額中(1-3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壹年的,(9-12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對於2003年的折舊額計算應當分段計算:
1-3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5/15×3/12=23.75萬元。
4-12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4/15×9/12=57萬元。
2003年計提折舊額為:23.75+57=80.75萬元。
從以上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四種方法中可以看出,只有雙倍余額遞減法在計算折舊額時不考慮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在最後兩年計算折舊額時才考慮需要扣除的凈殘值,其余的三種方法在計算時都需要考慮凈殘值;同時在計算時也需要註意題目是如何提問的,在會計處理中的“壹年”計提的折舊是否等同於折舊期限中的“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