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輸入價格
在取得資產或承擔負債的交易中,交易價格是取得資產或承擔負債所支付的價格,即進入價格。
2.賣價
即出售資產可以收到的價款或者轉移負債需要支付的價款,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出售價格。
3.在大多數情況下,相關資產或負債的進入價格等於其退出價格。
4.在下列情況下,企業對相關資產或負債進行初始公允價值計量的,不應當將取得資產或負債的交易價格作為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1)關聯方交易。但是,企業有證據表明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是按照市場條款進行的,交易價格可以作為確定其公允價值的基礎。
(2)被迫進行的交易,或資產出售方(或負債受讓方)被迫接受價款的交易。
(3)交易價格所代表的計量單位不同於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資產或負債的計量單位。
(四)交易市場不是該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或者在沒有主要市場的情況下不是最有利的市場)。
更多會計考試相關考試信息,請登陸高頓網校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