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方法為:
1、可以用紅字填寫壹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註明“註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壹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
2、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壹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或負數;
3、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壹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糾正如下:
1、調增某月某日某號憑證
借:銀行存款5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
2、調減某月某日某號憑證
借:銀行存款-3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
3、註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
借:原材料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
借:庫存商品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擴展資料:
專用記賬憑證的填制:
(1)收款憑證的填制。收款憑證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
凡是涉及到增加現金或者銀行存款賬戶的金額的,都必須填制收款憑證。收款憑證左上方的“借方科目(或賬戶)”,應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
收款憑證的編號壹般按“現收×號”和“銀收×號”分類,業務量少的單位也可不分“現收”與“銀收”、而按收款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統壹編號,如“收字×號”。
“摘要”欄內填寫經濟業務的內容梗概;“貸方科目(或賬戶)”欄內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相對應的總賬(壹級)科目及其所屬明細(二級)科目。
“金額”欄內填寫實際收到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數額;“記賬符號”欄供記賬員在根據收款憑證登記有關賬簿以後做記號用,表示該項金額已經記入有關賬戶,避免重記或漏記。
(2)付款憑證的填制。付款憑證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凡是涉及到減少現金或者銀行存款賬戶的金額的,都必須填制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的填制方法和要求與收款憑證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在付款憑證的左上方應填列貸方科目(或賬戶),因為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減少應記賬戶的貸方;
付款憑證的對應科目為“借方科目(或賬戶)”,需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支出業務有關的總賬(壹級)科目和明細(二級)科目。
對於只涉及到“現金”與“銀行存款”這兩個賬戶的業務,會計制度規定,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業務編制銀行付款憑證、現金存入銀行的業務,編制現金付款憑證,不再填制收款憑證。
(3)轉賬憑證的填制。轉賬憑證根據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的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凡是不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增加或減少的業務,都必須填制轉賬憑證。
轉賬業務沒有固定的賬戶對應關系,因此在轉賬憑證中,要按“借方科目(或賬戶)”和“貸方科目(或賬戶)”分別填列有關總賬(壹級)科目和明細(二級)科目。借方科目的金額與貸方科目的金額都在同壹行的“金額”欄內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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