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設計(論文)是教學計劃中壹個重要綜合性實踐環節,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和鍛煉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養學生運用所學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決工程實際問題及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培養學生為社會主義事業而刻苦鉆研、勇於攻堅的精神和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二、學生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條件必須在規定的年限內,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必修課程和除畢業設計(論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實踐環節;按教學計劃規定修讀完各類選修課,方可參加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三、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任務按照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的要求,在教師指導下,獨立地進行畢業設計中的各項工作。在畢業設計進行中,及時地向指導教師匯報自己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並聽取教師的指導意見。認真完成畢業設計任務書規定的全部工作,撰寫畢業論文,經審閱後,參加答辯。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者,不能獲得學士學位,不發給畢業證書只發給結業證書。在畢業後壹年內,經個人申請,學校同意,補作畢業設計(論文),答辯通過者,換發畢業證書。
四、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
1.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體現本專業基本訓練的內容,對所學知識有綜合運用性質,具體題目應多樣化,並盡可能反映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水平,與當前的生產實際、工程實踐、經濟實踐、管理實踐和科學研究相結合,也可選擇與所學專業有關的模擬題目,但都應使學生受到理論聯系實際、設計、科研等較為全面綜合的訓練。
2.題目的難度要適當,分量要合理,過程要完整,要符合學生的實際水平和現有條件,盡可能做到既有連續性又有階段性,使學生在教學計劃規定時間內完成。題目壹旦確定,不得隨意改題。
3.提倡不同專業(學科)互相結合,擴大專業面,開闊學生眼界,實現學科之間的相互滲透,可以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跨專業(學科)進行選題。
4.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對學有余力的優秀學生,在選題和內容上提出較高要求,以充分發揮其才能。
5.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壹般由有關指導教師提出,教研室批準,由學生選定。學生可自願報名選題,但要由教研室調整、平衡最後確定。優秀生可自行確定題目,但需經教研室批準,並指定指導教師。
五、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與管理
1.系主任和專業教研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系、本專業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並把好質量關。
2.各系應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學和科研水平較高,有較豐富經驗並具有講師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教師(或校外有關企事業及經營、管理部門具有副高職以上的專家)擔任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工作。指導教師與學生的比例壹般不超過1:7。
3.各系應在學生進行畢業設計前,按學校要求盡早確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並做好學生的選題工作。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壹周內將參加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的學生名單、題目、指導教師情況報教務處實驗管理科備案。
4.指導教師要根據題目要求,制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任務書是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應寫明畢業設計(論文)的題目,明確畢業設計(論文)的主要內容和要求,分階段完成時間和最後的工作成果(包括設計說明書、圖紙、論文、計算程序等)和主要參考資料、調研計劃等。任務書經教研室審批後,於學生畢業設計開始前下發給每個學生。
5.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原則上做到每人壹個題目,如確有個別題目較大,壹個學生難以完成的,可允許有2人或多人做同壹個題目,但在內容上要有明確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作不能相同。
6.畢業設計(論文)應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獨立完成。指導教師應在擬定論文提綱、收集、選擇和運用資料、理論、方法等方面經常對學生進行全面指導,定期檢查和答疑,全面掌握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和進度。
7.畢業設計(論文)壹般在校內進行,也可結合產學研項目、學生畢業分配等在校外進行。各系專業教研室和學校有關部門,必須保證學生進行畢業設計所需的各項條件,如參考書刊、技術資料、加工、實驗及使用計算機等。
8.畢業設計(論文)要求有壹定字數的文獻綜述和壹定數量的中外文參考文獻,壹定量的外文文獻翻譯。並附有外文摘要。
9.各系應組織有關教研室切實做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的管理工作,對學生畢業設計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尤其要把好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撰寫、審閱和答辨關。教務處要不定期組織有關專家抽檢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進行情況。
六、答辯及答辯委員會
1.答辯委員會在系主任領導下,按專業組成。答辯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各壹名,委員三至五名,秘書壹名(可由委員兼任)。
2.答辯委員會的委員以我校教師為主,委員應具有講師(或相當於講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也可聘請校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工程技術人員擔任答辯委員。
3.根據工作需要,答辯委員會可下設若幹答辯小組,每組3—5人,設組長壹人
。4.答辯委員會名單應在答辯前2周報教務處審核,學校批準後,由各系在答辯開始前張榜公布。
5.答辯前5—7天,學生應將設計成果整理裝訂成冊,送指導教師評閱,指導教師應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說明書、研究論文或成果進行認真審查,根據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量、質量、獨立工作能力和態度等寫出評語交答辯小組。
6.在答辯前2—3天,各有關教研室負責組織各指導教師對學生的答辯資格進行審查,屬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參加答辯。
(1)工作量明顯不足或未完成規定任務最低限度要求;
(2)成果存在較大錯誤,經指導教師指出而未修改;
(3)剽竊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論文;
(4)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滿足任務書規定的最低要求。
7.答辯前壹天,由教研室公布參加答辯學生名單、出場次序和時間。
8.每個學生答辯時間壹般為40—50分鐘,其中20分鐘由學生本人簡要匯報設計(論文)內容,另外時間答辯。
9,答辯委員會在答辯時,除了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內容提出質詢外,還應考核有關的基本理論、計算方法、實驗方法等。
七、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職責
1.認真選題並擬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2.對學生進行畢業設計的準備工作、設計方法、方案論證、以及課題方向等設計程序做必要的啟發式的指導,但不得包辦代替。
3.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說明書、圖紙、論文等要進行認真審查。
4.參加對所指導學生的畢業答辯,並結合學生畢業設計的全過程,對學生的基本概念掌握、系統的理論知識情況,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對待畢業設計的態度等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寫出評語。對不認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並屢教不改的學生,有權停止其畢業設計(論文),以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論處。
八、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後,必須通過答辯委員會(或小組)的答辯,方可獲得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或學分。
2.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按優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級分制記分。
3.答辯小組在答辯完畢後,應根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情況、答辯情況和導師給出的評語初步評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4.答辯委員會負責對各答辯小組的評定成績進行審定,並按學校規定標準和要求從各小組推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候選人名單中評選出本專業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由系上報教務處。
5,答辯委員會要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進行宏觀控制使其符合正態分布規律,指導性比例為:優:15—20%,良:30—35%,中:25—30%,及格及以下:15—30%。各檔次成績須按下列基本要求評定:
(1)獲“優秀”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積極主動、認真、遵守紀律。能按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全面、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論據)全部正確,綜合運用知識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強,論證充分,有自己的獨立見解和壹定的創新性,文字書寫正確、工整。工程繪圖圖面清潔美觀,符合國標,設計的結構或工藝先進。答辯時敘述和回答問題正確流暢,表達能力強。
(2)獲“良好”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比較主動、認真、遵守紀律。能按時、較好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論據)正確,論證合理,有壹定的見解。文字書寫正確、工整。工程繪圖圖面清潔,符合國標,設計的結構或工藝先進。答辯時敘述和回答問題較流暢正確。
(3)獲“中等”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較好,能遵守紀律,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反映的概念(或論據)基本正確,論證壹般,沒有較大原則性錯誤。書寫文體清楚通順。工程繪圖圖面清潔,符合國標,設計結構或工藝壹般。答辯時敘述和回答問題基本正確。
(4)獲“及格”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壹般,能遵守紀律。基本能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中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論據)沒有原則錯誤,論證欠充分。文字書寫清楚,工程繪圖圖面壹般,基本符合國標,設計結構或工藝欠佳,答辯時能敘述和回答問題。
(5)被評為“不及格”的規定: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表現差,不遵守紀律。不能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中基本概念(或論據)有原則性錯誤,論證模糊。文字書寫零亂。工程繪圖圖面欠清潔,與國標不完全符合,設計結構工藝有明顯缺陷、答辯時基本概念模糊,不能正確敘述和回答問題。
九、資料管理
1.答辯結束後,學生應將畢業設計(論文)資料(圖紙、參考文獻、用畢業設計(論文)經費購買的參考書、試驗數據、運算數據、調研記錄、程序、磁盤、圖片資料及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交指導教師,由教研室確定保存方式並保存至少五年。對於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保存問題,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2.未經指導教師同意,學生不得將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公開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