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成本”壹級科目下有六個二級科目,依次為:土地成本、前期工程成本、建築安裝成本、基礎設施成本、配套設施成本、開發間接費。因此,主體工程開工前的土方工程應計入“前期工程費用”,而主體工程開工後的基坑土方工程自然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用”。
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在建工程”不是企業的常規業務。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下的二級科目不具有強制性,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