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科目的設置必須適應會計對象的特點。
適應會計對象的特點,就是要根據各行業會計對象的特點,以全面核算其經濟業務的全過程和結果為目的,確定會計科目。比如工業企業就是從事制造業的企業。根據這壹特點,工業企業必須設置反映生產過程的會計科目,如“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而商品流通企業不生產產品,主要從事商品交易,所以其會計設置要反映商品交易的過程,如“庫存商品”、“營業費用”、“主營業務收入”等。
2.會計科目的設置必須符合經濟管理的特點。
設置科目既要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企業自身經濟管理的要求,還要符合包括投資者在內的相關方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要求。例如,企業為了進行經濟核算,必須設置“本年利潤”和“利潤分配”科目,為了正確計算各期成本,必須設置“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3.會計科目的設置必須把統壹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
統壹是指在設置會計科目時,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使用統壹的會計指標和口徑。靈活性是指會計科目的設置既要服從統壹的會計指標,又要根據公司自身的經營特點和規模、變化以及投資者的要求,對統壹的會計科目進行必要的補充或合並。例如,在按實際成本核算收發材料的企業中,可以增設“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而不是“在途材料”。但各單位在貫徹統壹性和靈活性原則時,要防止兩種傾向:壹是防止會計科目過於簡化,造成經濟管理困難;二是防止會計科目過於復雜,增加會計工作量。
4.設置含義明確、意思壹致、通俗易懂、相對穩定的會計科目名稱。
含義明確,是指在設置會計科目時,盡可能清晰、簡明地反映經濟業務的特點;字義壹致是指按照中國人的習慣,可以看著文字,創造意義,不會產生誤解;通俗易懂是指避免使用晦澀、歧義的詞語,讓大多數人都能正確理解,從而避免誤解和混淆。同時,為了便於不同時期會計數據的對比分析,會計科目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便在壹定範圍內進行綜合匯總,對不同時期提供的會計指標進行對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