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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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人考〔2011〕59號
關於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
廣東省直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省直、中央駐穗及駐穗部隊各有關單位: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於2012年5月12日、13日舉行。根據《關於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粵財會〔2011〕71號)精神,現將我省省直考區考試報名流程及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網上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查詢成績→全科成績合格者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通知領證。
省直考區實行考後審核。全科成績合格者在網上公告的期間內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進行考後報考資格審核。
二、報名對象
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設22個分考區,包括省直考區和21個地級以上市分考區。我局負責省直考區報名、考試考務工作。屬於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以及省屬高校在校生可以在省直考區報考。各市市屬單位人員、市屬中專中職學校在校生請按屬地原則,在本市財政部門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考試,不得在省直考區報名考試。
三、網上報名
第壹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0月22日—11月7日,第二階段補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5日—15日。在上述兩個時間段內,考生登錄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進行考試費網上支付(準備好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逾期不再接受網上支付。在第二階段進行補報名的考生,請於2011年12月28日9:00-29日17:00期間登錄上述網站進行考試費網上支付,逾期不再接受網上支付。
第壹階段報名的考生不能在第二階段進行網上支付,未支付考試費的網上報名無效。
五、準考證打印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具體開通時間請留意“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公布的期間內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進行考後審核。
九、提交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報名階段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
2.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壹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3.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報考條件第4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5.近期大壹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壹致。
對不按規定時間要求提交材料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的,將視為放棄,不予辦理合格證書;對報考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放合格證書。
考生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真實、準確填寫和提交有關資料,並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壹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十、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站通知要求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十壹、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會計專業資格初、中級考試每科收取50元考務費。
十二、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和參考用書可查詢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財會方舟網()。考生可在各大網上書城、新華書店或各市報名點進行查詢購買。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12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粵財會[2011]71號)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壹壹年十月三十壹日
主題詞:人事 考試△ 會計△ 通知
抄 送:省財政廳會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