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初步盡職調查與股份改制
1、確定主辦券商及其他中介機構,簽訂協議。
2、各中介機構初步盡職調查,確定改制方案。
3、會計師進場審計,出具改制專項審計報告、驗資報告。
4、律師協助企業準備公司章程、發起人協議等文件,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5、召開創立大會,發起設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第二步:申報材料制作
1、會計師出具兩年壹期審計報告。
2、律師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3、主辦券商組成項目組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制作盡職調查工作底稿、盡職調查報告、公開轉讓說明書等申報材料。
第三步:券商內核
1、公司內核小組進行審核,出具內核意見。
2、項目組根據內核意見,修改和補充備案文件。
3、出具推薦報告。
第四步:報送申請材料,審核掛牌
1、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送掛牌申請材料。
2、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材料進行審查,出具反饋意見。
3、主辦券商組織企業及其他中介機構進行補充核查,回復反饋意見。
4、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審查通過(掛牌)。
5、報證監會核準(公開轉讓)。
6、申請股份簡稱及代碼,股份初始登記,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