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分類
會計職稱分為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和高級會計職稱。
全國統考
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每年壹次,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參加中級資格考試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申請資格
報考條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5)獲得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