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六個會計要素。
1、資產
內容: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可以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2、負債
內容: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3、所有者權益
內容: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
4、收入
內容: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5、費用
內容: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費用是企業為獲得收入而付出的相應“代價”。
6、利潤
內容:利潤是指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余額、直接記錄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
擴展資料:
會計要素是指會計對象是由哪些部分所構成的,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特征所作的基本分類,也是指對會計對象按經濟性質所作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具體對象和內容,是構成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主要因素,也是構成會計報表的基本要素。
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側重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構成資產負債表要素;
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側重於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構成利潤表要素,會計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是會計基本理論研究的基石,更是會計準則建設的核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