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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理論的地租分類

絕對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憑借土地所有權壟斷所取得的地租。絕對地租既不是農業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與其個別生產價格之差,也不是各級土地與劣等土地之間社會生產價格之差,而是個別農業部門產品價值與生產價格之差。因此,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於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條件,而土地所有權的壟斷才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絕對地租的實質和來源是農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

1.級差地租的含義及其產生的條件與原因

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的級差地租是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所獲得的,並最終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級差地租來源於農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即超額利潤,它不過是由農業資本家手中轉到土地所有者手中了。形成級差地租的條件有三種:①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別;②土地位置的差別;③在同壹地塊上連續投資產生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馬克思按級差地租形成的條件不同,將級差地租分為兩種形式:級差地租第壹形態(即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第二形態(即級差地租Ⅱ)。級差地租Ⅰ,是指農業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和位置較好的土地所創造的超額利潤而轉化為地租(即由前兩個條件產生)。級差地租Ⅱ,是指對同壹地塊上的連續追加投資,由各次投資的生產率不同而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

2.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的關系

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雖各有不同的產生條件,但二者的實質是壹樣的,它們都是由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所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級差地租Ⅰ是級差地租Ⅱ的前提、基礎和出發點。 馬克思認為地租是土地所有權的實現形式,壹切形式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實現自己、增值自己的形式。馬克思指出:“不論地租有什麽獨特的形式,它的壹切類型有壹個***同點: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實現的經濟形式”。資本主義地租就是農業資本家為獲取土地的使用權而交給土地所有者的超過平均利潤的那部分價值。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實際的耕作者是雇傭工人,他們受雇於壹個只是把農業作為資本的特殊使用場所,作為把自己的資本投在壹個特殊生產部門來經營的資本家即農場主。這個作為租地農場主的資本家,為了得到在這個特殊生產廠所使用自己資本的許可,要在壹定期限內按契約規定支付給土地所有者壹個貨幣額,這個貨幣額就是地租。

馬克思指出,資本主義地租是以資本主義土地私有制為前提的,是土地所有者憑借土地所有權不勞而獲的收入, 其特點在於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馬克思從土地所有制入手,對地租進行了分析,指出,無論地租的性質、內容和形式有何不同,都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馬克思還對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根據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馬克思把地租分為級差地租和絕對地租,指出這是資本主義地租的兩種基本形式。此外,還有壟斷地租、礦山地租、建築地段地租等形式。 古典政治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和創始人之壹亞當·斯密,在其1776年出版的《國富論》中系統地研究了地租。他認為,地租是作為使用土地的代價,是為使用土地而支付給地主的價格,其來源是工人的無償勞動。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傑出代表和理論完成者大衛·李嘉圖,運用勞動價值論研究了地租,他在1817年發表的《政治經濟學與賦稅原理》壹書中,集中地闡述了他的地租理論。他認為,土地的占有產生地租,地租是為使用土地而付給土地所有者的產品,是由勞動創造的。地租是由農業經營者從利潤中扣除並付給土地所有者的部分。

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的權威代表人物之壹保羅·a·薩繆爾森認為,地租是為使用土地所付的代價。土地供給數量是固定的,因而地租量完全取決於土地需求者的競爭。美國現代土地經濟學家雷利·巴洛維在他所著《土地資源經濟學——不動產經濟學》壹書中認為:地租可以簡單地看作

是壹種經濟剩余,即總產值或總收益減去總要素成本或總成本之後余下的那壹部分。各類土地上的地租額取決於產品價格水平和成本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