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會計賬簿扉頁時,應按以下規定填寫:
(l)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
(2)賬簿扉頁上應附“經辦人員壹覽表”。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頁數、啟用日期、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姓名,並加蓋名章和公章。會計主管人員調動工作時,應當註明交接日期、接辦人員和監交人員姓名,並由交接雙方簽名或者蓋章。
(3)粘貼印花稅票。(現在已經不需要貼花)
①粘貼印花稅票的賬簿,印花稅票壹律粘在賬簿扉頁啟用表的右上角,並在印花稅票中間劃兩根出頭的橫線,以示註銷;
②使用繳款書交納印花稅,在賬簿扉頁啟用表上的左上角註明“印花稅已繳”及繳款金額。繳款書作為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登記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