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便於賬戶核對和檢查,糾正錯誤和遺漏。
因為總賬與其所屬的明細賬之間在數量上存在的勾稽關系:
1、總賬賬戶的期初余額=所屬明細賬賬戶期初余額合計
2、總賬賬戶的本期發生額=所屬明細賬戶本期發生額合計
3、總賬賬戶的期末余額=所屬明細賬賬戶期末余額合計
就像審計底稿第壹句審計說明:與總賬明細賬及報表核對壹致。目的在於利用數量上的邏輯關系減少日常工作中錯誤,使報表中的數字更準確。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7-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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