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史研究以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形態的發生、發展和演變為研究對象,探索傳統經濟現代化進程與中國特色市場經濟建立之間的歷史連續性,試圖揭示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和規律。中國經濟史自建立以來,經歷了近百年的發展,取得了輝煌的成就。
經濟史只是歷史學的壹部分,因其特殊性而被提出來單獨研究。
附:經濟史研究方法(相關材料)
歷史研究必須以史料為基礎,同時又要運用正確的研究方法,所以“方法論應占據與史料同等重要的地位”(註:吳·:《經濟理論與經濟史研究》。)。由於經濟史的特殊性,歷史學和經濟學的方法是經濟史研究的兩種基本方法。
歷史方法
熊彼特明確說過,經濟史“只是通史的壹部分,但為了說明起見,它是從其余部分中分離出來的”(註: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第65頁。)。既然經濟史是史學的壹部分,歷史方法當然是經濟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體來說,這是由於以下原因:
首先,傳統史學擅長描述現象,因此被視為“藝術”而非“科學”。清晰地描述過去的經濟實踐並展現給世人,是經濟史研究的主要目標之壹。在這方面,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取代傳統的歷史方法。
其次,經濟制度和經濟事件是經濟史研究的重要內容。在這些研究中,定性分析是主要方法,而這恰恰是歷史方法的長處。對經濟制度和經濟事件的研究是了解過去經濟實踐的基礎,沒有歷史方法就談不上經濟史研究。
再次,歷史學的基本方法——史料和考證,對經濟史研究也有重要意義。胡適曾批評中國傳統史學說:“中國人造史,最不重視史料。神話和官方書籍都可以作為史料,不管這些資料是否可靠。但不知史料不可靠,寫出來的歷史就沒有信任歷史的價值。”(註: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第壹卷,臺灣省立人書店,1982,第19頁。傅斯年更強調史學的重要性,甚至認為“史學就是史學”,因為“史學的對象是史料,……史學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建立藝術,不是挖掘事業,不是支持或推翻這個運動或那個學說”(註:傅斯年:《歷史方法概論》,收錄於《傅斯年全集》第2卷,臺北聯經出版公司出版,650。吳指出,史料是史學的基礎,絕對尊重史料,用證據說話,是中國史學的優良傳統.歷史學家必須從史料入手,不談歷史而不談史料的人不是歷史學家。因為史料不是史實,只有經過考證和整理才能使用,而且幾乎接近史實,所以史料和考證的方法可以說是歷史學的基本方法。從乾嘉學派到學派,中外史家都試圖通過考證和分析來找出《史記》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註:吳:論歷史主義,《中國經濟史研究》第2期,1993。)。經濟史的研究只能以史料為基礎,所以史料和考證的方法也是經濟史研究的基本方法。無論是誰研究經濟史,都必須掌握歷史學的基本方法(註:比如趙剛估計南宋時期中國城市人口比例高達1/5,而這壹估計的依據主要是T.H .霍林斯沃思的凱爾?波羅遊記中提到的杭州胡椒消費,是對南宋杭州城市人口(即杭州城市人口高達500萬甚至600-700萬)的壹種推測。麥迪森借助歷史學家謝鶴奈和巴拉茲對南宋杭州人口的考證,指出霍的說法與史實嚴重不符,因此趙據此得出的結論也是“證據極不充分”(著《中國經濟長期表現》,第25頁)。)。
利用上述方法開展研究,不涉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理論。這種不註重理論的做法,是傳統史學方法的基本特征之壹。這種不重視理論的做法也有其特殊的價值,因為是否需要理論是由研究的對象和目的決定的。希克斯指出:在歷史研究中是否使用理論,取決於我們感興趣的是普遍現象還是具體過程。“如果我們對壹般現象感興趣,那就是與理論(經濟理論或其他社會理論)有關。否則通常與理論無關”;而“壹個歷史學家的路線就是不要用理論的術語去思考,或者至多承認他可以用壹些不連貫的理論作為未來來解釋壹些具體的歷史過程”(註:約翰·希克斯《經濟史理論》第2頁)。因此,對於任何壹個經濟史學家來說,傳統史學方法都是必須掌握的基本方法。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傳統的歷史方法也有其固有的缺點。巴拉克勞在總結20世紀上半葉國際史學的發展時,總結了當時占主導地位的歷史主義學派的不足(註:傑弗裏?巴拉克勞:《當代史學主要趨勢》,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15-25。)。吳對這個問題做了進壹步的論述,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1)史學是敘事性的,缺乏分析性;往往是事件和歷史案例的羅列,或者用單線因果關系來聯系,缺乏整體性、結構性的研究;(2)強調歷史事件、人物和國家的特殊性和個體性,而不去研究過去就存在的壹般模式和普遍規律;(3)史料調查采用歸納法和實證法,這種實證法無法從邏輯上肯定知識的真實性;歷史學家在解讀史料、做出判斷時,由於缺乏公理原則、強調個性,主要依靠自己的主觀推理和直覺:(4)要麽根據倫理道德取向判斷是非,要麽認為壹切都是由時間、地點、歷史環境決定的,沒有絕對的善惡;(5)研究歷史不考慮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認為歷史的唯壹目的是真實地再現和了解過去(註:吳:論歷史主義,《中國經濟史研究》第2期,1993)。)。
由於傳統史學方法存在上述問題,僅依靠這些方法很難深入研究經濟史。正如吳所指出的,即使所用的全部史料都是正確的,也不能保證得出正確的結論。傳統史學使用的基本方法是歸納法,但歸納法本身存在缺陷,最突出的是:除非規定範圍,結論都是單數命題,難以概括全部;雖然概率論可以做出壹些補救措施,但在歷史上很難使用。因此,不借助其他學科,深入研究經濟史是不可能的。
經濟方法
從評論的反應來看,在壹些學者看來,經濟方法主要是統計方法。這種想法並不奇怪。希克斯說:“歷史理論可能適用的任何歷史現象,就我們對它的興趣而言,都可以被認為具有統計學特征。經濟史中的大多數現象(不管我們看得多廣)確實有這些特征。我們想問的關於經濟史的問題,大部分都涉及到那些可以具有這種特征的範疇。”但他接著指出:“本質上,這不是經濟史和其他歷史的區別”,因為“在歷史的任何分支,我們都會發現自己在尋求統計上的壹致性。區別在於我們感興趣的是普遍現象還是具體過程”(註:約翰·希克斯《經濟史理論》,第4頁)。所以,把經濟學方法等同於統計學方法是不全面的。有幾十萬個研究對象可以得到大量的數據(註:比如王葉建收集的米價數據,李中清在清代收集的人口數據)。),只有依靠統計學方法才能進行研究。但對於那些數據不足的研究對象,統計方法很難奏效,於是有學者認為經濟學方法對古代經濟史研究用處不大。但要強調的是,經濟方法不僅僅是統計方法,還有各種可以用於經濟史研究的經濟方法。在許多情況下,其他方法可能比統計方法更重要。
首先,經濟學方法很重要,因為經濟學為經濟史研究提供了主要的理論框架。凱恩斯說:“經濟學與其說是壹種理論,不如說是壹種方法、壹種思維工具和壹種構思技術。”(註:轉引自吳《經濟理論與經濟史研究》。沒有經濟學提供的思維方法和構思技術,就不可能研究經濟史。壹些經濟史學家排斥經濟理論,但實際上他們在不自覺地使用壹些理論。至於這些理論是否正確,他們不考慮。正因為如此,他們往往會在不經意間得出壹些錯誤的結論。壹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畝產量和勞動生產率的關系。在人口稠密的中國東部地區,自清朝中期以來,由於耕地枯竭,增加農業產量不得不主要依靠提高畝產量。很多學者被這種習慣性的觀念束縛,把提高畝產量作為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唯壹手段(註:在《綜述》中討論勞動生產率時,我把糧食畝產量的提高作為判斷勞動生產率提高的主要指標。這種情況的原因和具體情況已經在文章中解釋清楚了。有些學者無視我的解釋,從而誤解了我的文章,以為我說的勞動生產率就是糧食畝產量。其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畝產量和勞動生產率不是壹回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取決於勞動力、資源、技術等要素之間關系的變化。在耕地資源豐富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廣種薄收”的方法實現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相反,在勞動力供給過剩的情況下,雖然畝產量達到了很高的水平,但可能恰恰表現為“內卷化”(或“過密化”)條件下勞動生產率的下降(註:伊莫科的“高級平衡機制”和黃宗智的“農業過密化”理論都是如此。參見中國過去的模式,第16章。以及同樣的高級裝備陷阱:中國傳統紡織業發明下劃線的成因(載於馬克·埃爾文《另壹部歷史——歐洲視角下的中國隨筆》,《野牡丹》,1996);黃宗智《華北的農民經濟與社會變遷》,第8、9章,斯坦福大學出版社,1985,《長江三角洲的農民家庭經濟與農村發展》,1350-1988,第3、16章。)。
其次,從經濟學的壹般原理出發,可以對經濟史中的壹些問題做出更合理的判斷。比如宋代的江南,是因為“最好的犁”(江東犁)和“人多地少”導致的勞動力充足,才“精耕細作發展到新的高度”嗎?(註:齊霞:《宋代經濟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10頁,178頁。他在分析精耕細作的發展時也指出:“這種耕作方法需要改進和增加犁,犁是耕田的利器,還必須有足夠的勞動力。這兩種方法都不可能成功。”)從經濟學的壹般原理來說,“精耕細作”指的是勞動密集型的耕作方式,而江東犁代表的是壹種節省勞動力的技術。勞動力的供給和勞動密集型耕作的關系通常是互補的,而勞動節約型生產工具的關系通常是互斥的(註:大衛?大衛·勒文對此做了明確的解釋:“由於勞動力廉價而豐富,人們不願意進行資本投資來提高勞動生產率。因為工資低,原來的生產技術還是最賺錢的;技術水平低導致勞動密集。”參見大衛·勒文,《新生資本主義時代的家庭形成》,學術出版社,1977,第14頁。)。壹般來說,在“人多地少”的情況下,農民通常使用節地技術而不是省力技術(註:白富蘭也指出,“技能型”技術和“機械型”技術都可以提高單位耕地的產量,但前者可以視為土地的替代品,後者可以視為勞動力的替代品。要在兩者之間做出合理的選擇,就必須考慮在特定的情況下,什麽樣的投入能使產出最大化(弗朗西絲卡·布雷,《稻米經濟:亞洲社會的技術與發展》,pp.115,156)。)。農民在使用江東犁時,首先會計算使用它的成本和收益,並與使用這種犁節省的勞動力收益進行比較。如果比較的結果是不經濟的,那麽它將不會被使用(註:宋應星在明末對此說得很清楚。他指出:牛耕的效率遠高於人力耕種,但在蘇州則“占了牛的價值和水草的本錢,偷著死。不用人力就很方便”(見《天工吳凱》第壹卷《米工》)。)。另外,如果沒有發達的農村工業,用江東犁省下來的勞動力就沒有出路。既然如此,農民為什麽還要用江東犁呢?
再次,對於更具體的問題,經濟學方法也很重要,否則很難研究。畝產量是很多學者閱讀綜述後談論最多的話題之壹。這裏我們就以此為例,討論壹下運用經濟學方法進行研究的問題。
根據Jan Luten von Zanden的總結,近年來,歐洲經濟史學家研究近代以前畝產量的主要方法有:(1)在意大利和東歐,主要用種子數與產量的比值進行分析;(2)在法國、西班牙、瑞士、匈牙利等國家,什壹稅主要作為農業生產率的指標;(3)在英國和佛蘭德,越來越重視根據從遺囑中獲得的有關信息來估算作物的畝產量和作物分布;(4)有些研究壹直把地租數據作為農業生產力的指標(註:Jan Luten von Zanden,《歐洲農業生產力的發展》,1500-1800)。簡而言之,主要區別在於數據類型的不同。至於采用的研究方法,還是以統計學方法為主。其實基礎資料(地稅、地租、族譜、分家文書、農書等。)用於研究近代以前中國的畝產量壹般屬於以上類型。因此,統計方法也是我國畝產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但其應用範圍非常有限,因為相關數字不夠豐富,而且很多都存在各種問題。關於宋代畝產的記載並不多,用統計學方法研究畝產更是難上加難,必須求助於其他經濟學方法。
德懷特·珀金斯在研究中國糧食畝產量時,采用了壹種宏觀分析的方法:首先研究人口和耕地、種植制度、人均糧食消費水平、用於納稅的糧食數量和進出口的糧食數量,然後根據得到的結果算出壹個平均畝產量。顯然,只要人口等各種數據不出現大的差錯,平均畝產量就不會與實際相差太遠。同時,從各種史料中收集了大量的畝產量數字,並加以驗證,選出比較可靠的,與上面得到的結果進行比較,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修正,從而得到壹個最接近實際情況的數字(註:德懷特·帕金斯,《中國農業發展》,1368-1968,奧爾丁出版公司,1969,第14-23頁。我用這個方法研究了明朝晚期(1620左右)和清朝中期(1850左右)。結果如下:明末(17世紀初)江南水稻畝產約1.6石米,清中葉(19世紀初)約2.3石米;也就是說,後者比前者增加了0.7石,增長率約為44%(李瑟娥博眾《江南農業發展》,1620-1850,PP: 125-127,130-65438+。這個結論和很多學者的結論大相徑庭。)。雖然這個數字不能絕對準確,但應該比其他方法得出的結果更接近實際情況。這種方法對於研究宋代江南的糧食畝產量肯定會很有幫助。宋代江南是壹個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人們主要追求產品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價值,即使剝削也是有限的。農民生產的產品不能大大低於或超過社會對這些產品使用價值的總需求。這為宋代江南畝產的估算確定了壹個可能的範圍。如果我們的估計超出了這個可能的範圍,那壹定是有問題。
最後,我想指出,經濟方法也有自己的適用範圍,不能用來完成其不勝任的工作。比如,計量經濟分析是經濟學的優勢,但並不是所有的經濟現象都可以“量化”。有學者看了評論問:妳為什麽不對“什麽是經濟革命”提出壹個明確的“量化”標準?我的回答是,很難為“經濟革命”提出壹個“量化”的標準,因為“經濟革命”的主要內容之壹是重大技術進步的出現,而重大技術進步本身並不是壹個可以“量化”的現象。此外,宋代江南地區相關史料的缺乏,使得定量分析非常困難(註:如麥迪遜曾指出,在公元8-13世紀,中國的農業中心轉移到南方稻區,並種植了多種作物,這導致了中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無法量化提高了多少。參見安格斯·麥迪森(Angus maddison),中國經濟長期表現,第4頁。)。因此,對宋代江南經濟進行“定量”研究,可能超出了經濟學的範疇。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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