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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剩余材料的會計分錄怎麽寫?

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經常會有多余和未使用的材料。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出售材料,以避免占用倉庫。那麽出售剩余物資的會計分錄怎麽寫呢?

出售剩余材料的會計分錄

1,用於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銷售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對於成本結轉:

借:其他業務成本-銷售原材料

貸款:原材料-原材料名稱(規格)

3.企業不盤點前原材料賬面余額為負數,自行結轉:

借:原材料-原材料名稱(規格)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出的主體是什麽?

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屬於資產類。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確認的各種財產清查損益和毀損的價值,通過“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科目核算。運輸途中材料的非正常短缺和損失也在本科目核算。如果企業有固定資產盤盈,應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中記為以前差錯。企業的財產損益,應查明原因,在最終結算之前,經過處理,本科目不應有余額。

原材料的主題是什麽?

原材料是指各種原材料、主料、輔料、燃料、修理備件、包裝材料、外購半成品等。,它們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和改變,構成產品的主要實體。本科目核算企業存貨中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材料和主材、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協件)、修理用備件(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