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業單位出售固定資產,應當以實際收到的價款為準。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專項基金-修購基金
同時,按原價
借:固定基金
貸款:固定資產
2、事業單位購置固定資產,應按資金來源分類。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業務支出”、“專用基金支出”等科目)
貸款:銀行存款
同時
借:國有資產
貸款:固定基金
簡而言之,事業單位出售其固定資產,並用出售所得的款項購買另壹項固定資產時,應當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處理。處理可變價格的固定資產和購買新的固定資產是兩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