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和救濟捐贈。分為兩部分:壹是捐贈金額在年度會計利潤12%以內的,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二是超過年度會計利潤12%的部分,在征收企業所得稅時不予扣除。上述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年終繳納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
非公益性、救濟性捐贈以及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在業務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
損失和贈與的支出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納稅人用於公益和救濟的捐贈,允許在年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稅前扣除。
納稅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對老年活動場所紅十字會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含新建)的捐贈,以及納稅人對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性組織的公益性、救濟性捐贈,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註意全球網校的慈善捐贈包括哪些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