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定標準收費:考試費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交考試費的應聘人員,可於2015年5月5日—5月15日(上班時間上午9:00—11:30時,下午15:00—17:00時)到梧州市招生考試院(四樓),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報名表領取收費收據(不領取收費收據不影響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③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於2015年4月19日24:0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處理。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能少於1:3。已通過資格審查且報名繳費成功,對招聘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繳費結束後2天內(2015年4 月20日-4月21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方能開考;確實不能開考的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將於2015年 4月21日24:00前通知應聘人員重新申報應聘崗位。
④應聘人員可於4月22日8:00—24:0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於4月23日12:0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壹退費。
⑤代課教師崗位根據有關規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