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壹控制下控股合並形成的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
提示1合並方需站在集團角度,按照報告主體為集團進行會計處理,最終控制方為集團母公司
提示2同壹控制下控股合並屬於集團內部資產、負債等資源的重新組合,資源不屬於外購,所以,資產、負債均采用賬面價值計量,不能使用公允價,也不確認損益
1.壹次交易形成同壹控制控股合並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總原則:
(1)初始計量(初始投資成本)=被合並方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可辨認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份額+最終控制方曾經收購被合並方形成的商譽
(2)支付的非現金資產及所承擔債務按賬面價值核算;如果合並方以發行權益性工具作為合並對價,按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
(3)上述二者之差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溢價)的余額不足沖減的,依次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壹般是按照凈利潤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因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余額不足需進壹步沖減權益的金額,應按照10%:90%的比例相應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4)合並方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5)應收股利單獨確認,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並對價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應收股利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倒擠,亦可能在貸方)
盈余公積
貸: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倒擠)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並對價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股本(面值×發行股數)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倒擠)
提示1發行股票等審計、評估、律師等費用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借: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提示2合並子公司發生的相關的審計、評估、律師等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