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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攤銷(土地出讓金)的會計分錄

1.如果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款:累計攤銷

2、如果單位尚未執行新會計準則,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款: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本稅目的征收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轉讓。

(壹)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所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返還土地使用權,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商標權轉讓是指轉移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3)專利權轉讓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4)非專利技術轉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為。

延伸數據的無形資產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項目作為無形資產,必須具備其生產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的條件。因為資產最基本的特征是產生的預期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如果壹個項目產生的預期經濟利益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在會計實務中,確定無形資產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有可能流入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產預計使用壽命中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並應有明確的證據支持。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自創的商譽和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名等。不應被確認為無形資產,因為其成本無法可靠地衡量。

百度百科-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