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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延漢簡》和《居延新簡》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居延漢簡》和《居延新簡》的主要內容是西漢武帝至平帝時期(公元前90年至公元20年)的相關會計事項,包括錢谷帳冊、往來帳冊、生產支出帳冊、兵器帳冊、糧食、飼料及其他雜項帳冊。這是西漢會計發展最好的文物證據。其中提到時機:“陽朔三年九月,桂海朔午時,第壹渠待侯賽衛順出。傅舒將錢轉入轉出書,與姬燮壹起。我願再動書,敢言。”也就是說,要和計票員壹起提交“金錢進出簿”並接受計票員的審計監督。《居延新簡》載:“常誠拘(讀gǒu)必以事實為據,故不言,並配合計如法,敢告卒。”也就是常程查賬本的時候會核對賬實是否相符,會計會給賬本計時。如果他們符合法律,他可以告訴卒。在這裏,連同計劃,它應該是書籍和資料,如稅收提交的書籍,以及龍,程,計劃收藏家,典當和其他隨行人員。清點前自查,然後接受法院工作人員的監督。這裏的支票上寫著“扣留”。《居延新竹簡》也記載:“自十月起,被酒井扣押兩年,未能當面談及。”即酒井在檢查2002年10月以來的賬簿和會計報告時,未能平衡,前壹天支付采訪時會有說明。又曰:“若俞府差錄少軍器,不可留於校中。”也就是說,在清點軍事裝備的時候,發現實際存在的比賬本上的少。漢代的查體以“查體”表示,意為查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