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法對現代會計法的啟示影響
民三法對現代會計法有壹定的促進作用。1912年3月南京臨時政府財政部擬定了《會計法草案》,***8章36條,後經修改為9章37條,於1914年3月作為會計條例公布,並送參議院議決,完成立法程序後稱會計法,於1914年10月公布施行。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會計法,史稱《民三會計法》。它的頒布是中國會計史上的壹件大事,是中國會計法制化的開端。這是參加當時政府工作的愛國學者,力求從會計立法入手,改善中國財政會計落後狀況的首次嘗試,在加強會計法律制度方面取得了壹定進展,並對當時政府的預算、決算工作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約束作用,也對中華民國時期在財政與會計法制的建立方面具有壹定的啟示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