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含義:
會計,指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對記賬憑證、財務帳薄、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壹種經濟管理工作。
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壹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壹起即成“會計”。
擴展資料
會計對象:
會計對象是指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內容,具體是指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能以貨幣表現的經濟活動,即資金運動或價值運動。
會計基本特征:
1、會計是壹種經濟管理活動。
2、會計是壹種經濟信息系統。
3、會計以貨幣作為主要計量單位。
4、會計具有核算和監督的基本職能。
5、會計采用壹系列專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