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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法律法規

法律客觀性:

所謂虛擬資產,是指已經發生,但因企業承受能力不足而暫列為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的費用或損失。利用虛擬資產作為“蓄水池”而不及時確認,少攤銷或者不攤銷已經發生的費用和損失,也是上市公司粉飾會計報表的常見做法。他們的借口包括權責發生制、配比原則和地方財政部門的指示。壹、虛擬資產的構成虛擬資產是企業資產的特殊組成部分,是持續經營會計假設的產物。實質上,虛擬資產不是資產,而是企業已經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根據權責發生制和會計比例的要求,暫作為資產核算的壹部分。它包括兩部分:壹部分是直觀的虛擬資產,包括預付費用。長期待攤費用和待攤財產損失可以從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清楚地看到,待攤財產損失在新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後已經從年度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另壹部分是隱含虛擬資產,即企業資產賬面價值偏離實際價值的部分,如應收賬款壞賬、報廢滯銷存貨、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的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額等。這部分虛擬資產要求體現為壞賬準備、短期投資減值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在《股份公司會計制度》1998中,作為各種資產的價值計提,並從企業總資產中剔除。新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後,將擴展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等。當然,這壹規定屬於會計職業判斷範疇,可能存在偏差,只有在企業重組資產或破產清算時才能最終核實。二、虛擬資產之所以是資產“虛擬資產”被列為資產項目,是因為它完全符合資產的含義。首先,“虛擬資產”項目的產權屬於企業,歸企業所有。其次,“虛擬資產”是可以用貨幣計量的,因為它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再次,“虛擬資產”具有“經濟資源”的屬性特征。因為在持續經營的條件下,企業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損失被列為遞延、待攤等“虛擬資產”,然後在持續經營期間以壹定方式攤銷為費用,減少了該期間的利潤,相應減少了應納所得稅。這就是“虛擬資產”的扣稅功能,本質上是它給企業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虛擬資產的上述三個特征足以說明其在持續經營的前提下完全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應當確認為資產項目。三、克服虛擬資產的弊端現實情況是,企業往往將虛擬資產賬戶作為“蓄水池”,對已經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未能及時確認、攤銷或攤銷。這已經成為壹些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粉飾會計報表,虛盈實虧,虛盈實虧的普遍做法。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不能因為上述弊端就否定虛擬資產的客觀存在,因為虛假會計信息的壹般癥結在於企業出於自身目的沒有及時合理地攤銷或轉售。克服“虛擬資產”會計可能存在的弊端,關鍵在於合理的制度安排;首先,根據支出的性質,合理確定“虛擬資產”的確認標準,即明確界定壹項支出能否列示遞延、遞延項目等虛擬資產的條件;其次,根據受益時間的長短,合理確定每項虛擬資產的攤銷期或回售期。現實中,壹些企業的虛假會計信息來源於這兩個方面。所以,把握好這兩條,就壹定能杜絕虛假信息。四。資產評估是基於業績考核、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等目的,對經營成果的粉飾壹般以利潤最大化和利潤平衡的形式出現。出於納稅和推卸責任的目的,經營業績的粉飾壹般以利潤最小化和利潤清洗的形式出現。就我國上市公司而言,最大的危害就是制造利潤最大化的假象,即所謂的虛增實虧,隱藏債務。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產權變更、股份制改組等產權交易(重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對相關資產的價值進行評估和估算,並出具合法有效的評估報告,這就是資產評估。從我國現行評估標準和規範來看,壹方面將企業產權變更、股份制重組等產權交易(重組)的目的作為項目評估的法律要求,另壹方面在評估標準和規範中忽略了“持續經營”假設的存在,忽略了產權交易(重組)前後“會計主體”內涵的實質性變化,導致資產評估缺乏資產確認條件或判斷標準可循。因此,資產評估應謹慎對待虛擬資產。首先,以股份制改制為目的的資產評估,壹般是對改制前企業的整體評估,即整個企業的凈資產價值評估,包括企業的所有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由於改制後的股份制企業變成了擁有多個投資者的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企業的產權關系與改制企業中的單壹投資者相比,發生了質和量兩方面的根本變化。因此,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經濟主體,具有產權主體,試圖從企業改制後生產經營活動“不間斷”的表面現象來判斷企業存在“持續經營”是站不住腳的。因此,在企業股份制改造實踐中,將“虛擬資產”項目納入企業整體資產評估範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這些“資產”項毫無價值,只能作為“零”處理。其次,以企業產權交易為目的的資產評估,既可能涉及整體評估(如產權轉讓),也可能涉及單項資產評估(如對外股權投資)。在整體評估下,“虛擬資產”項目的處理方法如上。單項資產評估時,可以不將“虛擬資產”項目納入評估範圍。因為以產權交易為目的,比如對外投資,企業投入的資產可以是貨幣資金,可以是存貨、固定資產等非貨幣實物資產,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但費用或損失,如待處理的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固定(流動)資產損失等,則是企業的“虛擬”資產;更重要的是,這些虛擬資產存在的唯壹基礎是企業的持續經營,而在產權交易的情況下,持續經營已經不存在,因此虛擬資產不能延伸到投資企業進行利益攤銷。所以,在單壹資產評估的情況下,虛擬資產項目也是不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