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靜態會計要素是用來反映企業某壹時間點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制造企業的靜態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分類
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財產;資產
資產定義
資產是指由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報表中披露的資產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基本特征
a)由過去的交易和事件形成
b)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
c)包括未來的經濟利益
確認條件
a)與該資源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b)資源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關於資產的確認,除了定義,以上兩個條件缺壹不可,只有同時滿足,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負債
負債的定義
指企業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該義務的履行預計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是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債權,是企業對債權人的經濟責任。負債按償還期的長短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債務特征
a)負債是企業承擔的流動義務。
b)清償負債預計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c)負債由企業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
所有者權益
定義
指企業投資者對凈資產的索取權。所謂凈資產,就是資產和負債的差額。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投入資本
指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的財產和物資。
繳入盈余
指投資者實際支付的資本與投入資本之間的差額(股權溢價),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損益。
功能過剩
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
未分配利潤
企業留供以後年度分配的利潤或本年已實現但尚未分配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