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體錄辦本鄉鎮、本社區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全力做好勞動力資源管理、失業登記、就業情況摸底調查工作、完成縣上下達的各項就業再就業和勞動保障工作任務。
2、負責辦理本鄉鎮、本社區下崗失業人員求職登記和用人單位用工登記、動員組織未能繼續升學的新成長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組織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活動。
3、負責收集本工作區域內就業崗位信息,分析本工作區域人力資源需求狀況,並負責將信息及時傳送到縣人才交流中心。
4、按省、市、縣委求、建立健全本工作區域就業和社會保障各類工作臺帳,主要有:社區下崗失業人員登記臺帳、社區就業情況綜合統計臺帳、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臺帳、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臺帳、企業退休人員增減情況臺帳、轄區內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用工和社會保障情況臺帳、就業崗位信息及人力資源需求信息臺帳和靈活就業人員臺帳。
5、掌握本轄內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準確及時上報就業安置、勞動輸出、從事行業、就業去向和農民工回鄉創業等各類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6、完成縣勞動保障部門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