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須持有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2.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得低於投資者總數的60%,其出資額不得低於企業認繳出資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必須持有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具有15年以上工程造價領域從業經歷。
審計公司的服務範圍:
1,為企業提供財務報表審計服務;
2.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3.進行內部控制審計;
4.提供稅務審計服務;
5、實施項目投資審計;
6.參與企業兼並、重組、破產等特殊事項的審計;
7.提供會計咨詢和財務咨詢服務;
8、國有資產評估審計;
9.承擔法律訴訟中的財務鑒定。
10,開展環境和社會責任審計。
綜上所述,壹個審計公司要取得資質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持有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3年以上,註冊造價工程師占出資額60%以上且出資額達到企業認繳出資總額的60%,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造價工程師證書、高級職稱和15年以上工程造價從業經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第四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報告審計機關對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重點報告對預算執行及其績效的審計情況,並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告對國有資源和資產的審計情況。必要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對審計工作報告作出決議。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問題的整改和處理結果。
第五條
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