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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增版增量的條件

發票增版增量的條件主要包括:

1、納稅人身份滿足壹般納稅人條件(小規模納稅人向壹般納稅人轉換後至少經6個月);

2、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

3、增加版位或數量的申請(附報資料: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發票票種核定臨時增加購票人申請表、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版增量的書面申請);

4、按時足額繳納增值稅有關附加稅費(稅務部門出具的“壹稅兩附加”稅收繳款憑證);

5、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滿足不了實際經營需要的說明;

6、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如:稅務登記證副本、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購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有關合同、協議等證明資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如:變更稅務登記證副本“壹般納稅人”欄的說明、最高開票限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

發票增版增量的流程如下:

1、聯系所屬公司的稅務專員,提起發票增量的申請,提供對應的銷售合同文件以及發票增量說明書;

2、申請攜帶公司的公章和發票專用章等,前往稅務大廳進行申請辦理;

3、填寫納稅人領用票種核定表,向櫃臺工作人員申請處理;

4、審批通過後,再將金稅盤帶到稅務大廳,處理完成後即可領票。

綜上所述,增版和增量都需要在稅務機關備案並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使用。同時,在發票增版或增量之前,需要對原有的發票進行註銷或報廢處理。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