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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品預付運費如何寫會計分錄?

企業在銷售商品時,會遇到為買方預付運費的情況。比如貨物價格中包含運費,企業先行墊付,再向客戶收取貨款。具體會計分錄應該如何編制?

銷售商品預付運費的會計分錄

1.當運費單獨預付時:

借方: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費(xx單位)

貸款:銀行存款

2.收到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費(xx單位)

3.運費包含在售出貨物的付款中:

借方:應收賬款-XX公司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賬款- xx公司

什麽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代位求償款、應收分保款、應收再保險合同準備金和長期應收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各類應收賠款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租賃套餐的應收租金;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等;儲備基金;交押金;預付款轉賬;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區別

應收賬款是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而無法收回的資金。其他應收款不是個人向單位借款等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