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災害發生的固定資產凈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附會計分錄
1、首先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發生的清理費用及相關稅費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
3、收回殘料或出售價款或保險賠償
借:原材料、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4、結轉清理凈損益
如果是損失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擴展資料: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
確認盤虧、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現金”等科目。
期末,應將“營業外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營業外支出反映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是企業財務中很重要的壹個指標。
百度百科-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