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建議:收銀員不經審批簽字先付款合適嗎?
這種做法本身並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只是壹個內部控制問題。妳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辦事,合情合理,有理有據,不涉及奪權嫌疑。出納在妳審核之前報銷是違反公司規定的,他的做法是錯誤的。我建議妳向公司提出完善規章制度,比如每個月報銷壹天或幾天,但必須經過審核才能報銷。查單據的流程應該是:首先讓各部門的報銷人員拿著有原始憑證的報銷單據,去找本部門的經理,核對這筆業務的真實性,看是否發生過,並簽字。然後找會計核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填寫的金額是否正確並簽字。最後找財務經理審核簽字。這樣就可以把錢找出來,收銀員收錢的時候也不要忘了簽字蓋章。